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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为什么要给“坏人”辩护?

2023-11-17 10:18:30

律师为什么要给“坏人”辩护?

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律师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第三十五条第一款和第三款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律师是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而不是为当事人的意志马首是瞻。

相信很多人都有这个疑问:律师为什么要给坏人辩护?是为了赚钱吗?一个杀人凶手在法庭上依旧有律师出庭为其辩护,这名律师是为了替坏人掩盖犯罪事实吗?有很多人认为巧舌如簧、能言善辩甚至颠倒黑白是一位好律师的标签,但事实上,这与所有律师的职业准则都大相径庭。

罗翔老师说过:“人类的理性是有限的,所以认识能力也是有缺陷的,因此司法制度必然具有不完美性,即便是最好的人类道德和司法制,也是可能出现误杀无辜的现象,这就是为什么程序正义显得尤为的重,我们只能通过正当的程序才能追求正当的正,离开了正当的程序追求正义的结局,有可能会带来更大的不正。”

辩护制度是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制度,当事人也包括“坏人”,未经法院审理,任何公民在法律上都应该视为无罪的公民,“坏人”也只能是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而不是罪犯。在这期间,就需要律师在司法程序的每一阶段去充分维护这位“坏人”的合法权益,不让他背负更多莫须有的罪名。这也就是律师所追求的正义,是法律上的正义,而不是满腔热情无视法律规则去追寻的正义。“即便是坏人,我们惩罚他也是为了尊重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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