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简介
2020年6月,原告小李的妻子小韩经保险业务员介绍在被告合众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处购买重大疾病保险,网上保单签约流程由保险员助理操作完成后,小韩按照保险员助理的要求在手机上签名,完成投保。在保险期内,原告被诊断为结节性甲状腺肿瘤,符合保险理赔事项,应赔付保险金10万元,故原告向被告申请理赔,但被告以2012年8月份,原告因“心绞痛、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高血压3级”入院进行造影手术治疗的事情未如实告知为由拒赔。原告遂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被告进行保险理赔。
二、法院判决结果
本律师系原告小李的代理律师,法院支持本律师意见,胜诉!
三、附:判决书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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